【明報專訊】藉由活絡景氣之名,中國內地消費券發放之風愈颳愈烈,繼廣東東莞給市民發放「政府紅包」後,成都、南京、杭州等地近期也向市民大派各類消費券。在輿論造勢下,目前內地消費券已開始第二波熱發風潮。
使用消費券的形式發放財政資金,對中國而言確是一次有價值的工具創新,但仍有些問題不可不慮。
警惕地方保護主義
在某地政府的消費券制度設計中,首輪向市民發放的1億元人民幣消費券限定在400餘戶商家使用,其名單確定程式有欠透明,且有「定點」含義,有批評者指出,此舉有涉「保護主義」之嫌。
這一判斷並非毫無由據。在「保增長、渡難關」的目標及4萬億投資新政的大背景之下,地方政府出台「保護性政策」實有相當驅動力。
首先,因政府權力缺乏監督,創新工具的推行令官員尋租空間增大;其次,在權力庇護下,地方企業或壟斷市場可獲得更多利潤,拉動地方經濟發展並令政府財政受益;第三,在經濟不振的局面下,各地「獨善其身」的私心更盛,其救市自保手段往往難兼大局並且極具「傳染性」。
當前一個事實是,中國地方官員的評價體系仍以經濟指標為主,而非維護市場公平。若這一深層動因不改,則消費券也難以治標固本。
政府搭台商家唱戲?
在中國各地推行的消費券政策中,出現了旅遊消費券、教育消費券、培訓消費券,甚至可交社會保險的轉移性消費券等。地方政府雖把消費券「組合拳」舞得虎虎生風,卻似已經「跑題」。
有觀察人士認為,類似旅遊消費券的制度設計不過是另一種「政府搭台、商家唱戲」的促銷手段,且旅遊券價格相對不透明,容易出現道德風險。政府與其向此類領域傾力,不如以具有價格剛性的主流業態商品或服務領域為重,如商場、餐飲類等。
而教育、社保類消費券則令人更感撲朔。這些本該由政府買單的公共支出,卻以「消費券」為名目,不僅有「偷換概念」之嫌,資金挪用更是一大隱患。
因此,在中國特有的環境下,消費券能否放置主流政策的選擇高度還有待考查。在「為民謀利」、「共克時艱」的舉國聲浪中,若消費券政策不加細化推敲,則極易成為一些地方政府名利雙收的另一個「形象工程」,與眼長期的經濟維穩背道而馳。故商務部部長陳德銘在列席政協開幕式被媒體圍堵時表示,商務部將跟蹤消費券效果,目前還沒有發放全國消費券的計劃,反映中央部委層面的慎重考量。
馮其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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